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特别是行政层级改革是省委省政府要求鄂州改革的重点,也是鄂州改革的突破口和难点,我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不是要不要改的问题,而是如何改的问题,要求我们做好题目,明确责任部门,搞好风险评估,提出妥善应对之策。
一、如何处理好顶层设计与发挥主观能动性的关系?
行政层级改革是一项系统复杂的工程,做好改革的顶层设计至关重要。改革的顶层设计,实际上是指改革的战略导向、系统联系的统筹协调问题。但是仅仅搞好顶层设计远远是不够的,付诸实践还会有很大的阻力,特别是在当前经济形势复杂的时期,短期和长期问题交织,结构性和体制性问题融合,矛盾错综复杂,要化解这些矛盾,平稳深入推进改革,还必须依靠基层力量,充分发挥基层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理论与实践要相结合,才能保证改革顺利推进,真正提高行政效能,促进经济跨越发展。
建议:我市行政层级改革市委市政府注重搞好顶层设计,把握改革的总体方向。市级提出改革纲要,区级根据纲要要求制定改革方案,按程序报批后负责组织实施。改革的推进方式是把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改革结合起来,既有一个总体方面,又发挥各方积极性,变“要我改”为“我要改”。
二、我市的功能区选择何种模式,承担哪些职能?
所谓功能区,就是按照区域资源、特色产业、区位优势发展起来的经济技术开发组团,它往往跨越了原有的行政区划,或是覆盖了若干个行政区,或是在某个行政区内形成若干个功能区。关于功能区建设问题,全国各地都进行了积极的改革和探索,目前主要有以下三种模式:第一种:以发展经济为主,承担经济发展职能,比如开发区、园区;第二种:既要发展经济又要管理社会事务,兼具行政职能和经济发展职能,比如深圳光明新区、坪山新区、葛店开发区;第三种:经国务院批准具有完全行政地位的,享受国家特定优惠政策,比如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
建议:功能区模式的选择决定功能区的职能定位,目前从我市现实经济基础来看,功能区选择第二种模式较为合适,采取功能区与行政区合并的方式,承担行政职能和经济发展职能,这也是功能区的一种过渡方式。在目前条件不成熟的情况下,如果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职能上收到市级,一方面市级没有财力保障,另一方面难以调动区级积极性。待社区机构发展成熟后,可以逐步将功能区所承担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下沉到社区,功能区主要精力用来发展经济。首先选取葛店经济开发区为试点,把葛店经济开发区建成我市功能区的模板,供其它区借鉴。
三、 实现“一级政府三级管理”架构,第三级管理
究竟是改成街办还是新社区?
在我国目前“一级政府三级管理”最新提法为“市—
功能区--新社区”,但没有一个地方已真正实行。深圳光明新区作为功能区,仍管辖光明和公明两个街道办事处。南京白下区、安徽铜陵县、黄石下陆区、铁山区都是在社区机构发展十分成熟的情况下撤销街道办事处的,当社区机构发展不完善时将政府所承担的社会管理职能和公共服务职能下沉到社区,恐怕社区难以承受。
建议:我市行政架构中的第三级管理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保留街办和社区并存的模式,不能搞一刀切,具体按照宜街则街、宜社区则社区的方式进行。小乡镇合并一批改为街办,条件成熟的大乡镇撤销一批改为社区,现有的街办整合到功能区内改为社区。乡镇待社区机构发展成熟后全部撤销,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一级政府三级管理”。
四、 我市推进行政层级改革过程中还须走哪些程序?
我市行政层级的改革涉及到撤区、撤乡(镇)、撤街办,
都需要按程序报批。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明确规定:“市辖区的撤销须报经国务院批准;乡(镇)的撤销须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街道办事处的撤销须报经依法批准设立该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批准”。
建议:我市行政层级改革市委市政府尽快出台《鄂州市“一级政府三级管理”的实施纲要》,纲要需要经过充分调研,反复征求基层和群众的意见,征求人大、政协、公检法等多部门意见,并请改革专家论证,报省委省政府批准后实施。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涉及撤区、撤乡(镇)、撤街办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中规定的程序报批。
五、 我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如何确定好时间节点?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鄂州综合改革示范工作的意见》(鄂发[2011]31号)要求,鄂州综合改革总体目标为:“经过5至10年的努力,在行政管理、社会管理、城乡一体化、“两型”社会建设等领域的改革取得重大突破和实质性进展”。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需要我们规划好改革的时间节点,才能确保改革平稳有序地推进。
建议:我市实行“一级政府三级管理”从2012年开始至2016年力争用五年时间全面完成。2012年完成葛华科技新城的组建;2013年完成大梁子湖生态旅游区的组建;2014年至2016年完成华容临港新城 、鄂城新区、主城综合功能区组建。(鄂州市编办 胡清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