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不仅需要建立科学有效的监督检查约束机制,更需要有一套完善、规范、可行的监督检查方式方法,通过学习借鉴,用“三个结合”来指导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全面提高机构编制管理水平。
一是要把专项检查与日常监督相结合。通过对事业单位的登记年检,全面了解和掌握事业单位的业务范围、人员结构、经费形式、资产状况及运转情况,及时发现事业单位运行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依法依规提出整改意见,确保事业单位健康有序发展。
二是要把事前监督与事后监督相结合。机构编制监督检查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敢于“唱黑脸”,切实为各级党委、政府把好关、负好责,自觉监督检查机构编制管理的全过程,做到事前监督与事后监督并重。
三是要把公开监督与自身监督相结合。机构编制监督检查部门要本着公开、透明的原则,在不涉及国家秘密的工作原则、审批程序等情况下,对机构编制管理政策、程序、内容等通过适当方式向本区域群众公开。通过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充分发挥机构编制监督电话“12310”作用等方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进一步落实和扩大群众对机构编制管理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防止和杜绝“暗箱”操作等违法违纪行为。(鄂州市编办 朱锦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