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政府提出了行政服务“三集中三到位”的要求,这既是我市经济发展环境优化的需要,也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创新政府管理方式的必然要求,更是解决行政审批项目“体外循环”、“双轨制”的有效途径,同时是规范权力运行、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增强政府公信力的重要举措。市编办结合自身职能认真抓落实,在市直单位开展调整行政审批机构、归并行政审批职能工作。经过近两个月的努力,该项工作已基本完成,为实现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科室集中,承担行政审批职能的科室向行政服务中心集中,行政审批事项向服务窗口集中打下了坚实基础。
一、坚持三条原则
本次行政审批职能归并及行政审批机构调整坚持的原则:一是坚持部门内部调整归并,不跨部门、单位;二是坚持在不增加人员编制、不增加内设机构数量和不新增中层职数的前提下,以撤并、挂牌、相对集中等形式设立行政审批机构,提高部门审批职能的集中度。三是遵循“规范程序、提高效率、方便办事、利于控制”,推进审批流程的再造,进一步规范审批服务事项办理的环节、步骤和程序。
二、界定三种类型
结合市情、实事求是、分门别类,目前纳入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的单位有41家,行政审批事项达225项。除8家省管单位、11家已设立行政审批科的市直单位外,市编办根据行政审批项目的多与少,行政审批工作量的大与小,对22单位、193个行政审批事项分别作出行政审批职能调整:一是对市公安局等5家行政审批项目较多且工作量大的单位重新设置行政审批机构,同时撤销政策法规等相关科室,其行政审批职能和撤销科室职能归并行政审批机构。二是对市民政局等3家行政审批项目较多但工作量不是很大的单位进行了强化,并在相关业务科室加挂行政审批科牌子,其行政审批职能向行政审批科集中。三是对市商务局等14家行政审批项目少且工作量小的单位明确行政审批事项向相关业务科室集中。
三、突出三个环节
1、事先调查研究
就行政审批职能及机构设置问题,市编办先就全市保留的225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对中心设立审批窗口的29家191项审批项目、中心窗口代理的9家18项审批项目及分中心进驻行政审批的1家5项审批项目逐一进行清理分类;再以摸底的信息为基础,拟定全市行政审批职能归并和行政审批机构调整方案。
2、事中协商沟通
方案形成后反复征求市行政服务中心以及相关部门(单位)意见,特别是机构名称、内部职能归并等问题,反复沟通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形成正式报批文件呈送市编委领导审定。
3、事后督促落实
文件下达后,市编办针对各单位实际,深入到各单位了解行政审批职能及机构设置落实情况,并充分了解各单位目前存在的问题及要求,督促各单位该撤销的要坚决撤销,该归并的要坚决归并。6月20日下午,组织召开全市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进一步跟踪督办,确保工作落实到位。(鄂州市编办 邓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