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一)人员基本情况:编制人数16名;财政供养人数12名,其中:在职12名、不占编0名、待编0名、退养0名、离休0名、退休7名。
(二)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全市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统一管理全市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人民团体、民主党派、法院、检察院机关(以下简称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
2、拟订全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审核市级机关各部门和区(开发区)、乡(镇)、街道机关的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和组织实施全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各级党政群机关机构改革工作。
3、研究提出全市党政群机关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和调整意见;研究提出并协调市级机关之间、市级机关各部门之间、市级机关及其各部门与各区(开发区)、街道之间的职权划分。
4、承担全市各级党政群机关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科级以上领导职数按规定程序审核报批工作;拟订市级机关各部门和区(开发区)、街道的行政编制(含政法专项编制)总额分配方案。
5、拟订市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区(开发区)级及以下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机构改革工作;拟订全市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及事业单位发展规划、事业单位编制标准并组织实施;审核全市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职责和领导职数配置与调整事项;负责对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提出审核意见。
6、负责全市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7、负责全市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总量管理、实名制动态管理和机构编制政务公开工作。
8、监督管理全市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网上名称规范使用。
9、监督检查全市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贯彻执行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各项改革实施情况,拟订对市级党政群机关、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区(开发区)、街道目标责任制检查考核标准,承担机构编制管理考核和奖励考评的具体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
10、负责联系实行双重领导、以上级业务部门管理为主的部门有关机构编制工作。
11、负责全市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管理的调查研究、信息传递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统计年报工作;负责全市机构编制系统的干部培训工作。
12、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
2017年预算收入总指标223.10万元,其中:经费拨款223.10万元。支出预算223.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8.10万元,项目支出35万元。
(二)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
2017年决算收入总指标330.9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0.93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83.22万元。预决算差异原因主要是工资标准导致的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三)2017年支出分类情况
1. 基本支出311.08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233.64万元。用于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含退休人员)经费支出,以及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及医疗等支出;
(2)公用经费77.448万元。用于按国家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项目支出35万元,其中:
(1)编制实名制管理经费30万元。主要用于用于编制管理和人员管理,严格按照核定的人员编制数额及编制性质,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实行定编到人,并将编制性质和配备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
(2)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年报5万元。主要用于统筹规划,加强领导。加强年报数据管理工作,强化信息安全和保密意识,进一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三、结合《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的评价结果
2017年度,我办整体支出资金使用达到了预期总目标,资金分配合理,使用规范透明,支付进度及时。并建立健全完善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确保资金安全,三公经费使用符合相关规定,绩效自评得分为99.9分,绩效等级为优。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2018年,我们将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紧紧围绕推进体制创新,服务跨越发展,深化改革,务实创新,为服务航空都市区建设做出新的贡献。进一步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落实行政审批事项管理、流程、服务、受理场所、监督检查评价等方面的规范要求,严格办理时限,减少审批资料,优化审批流程。加快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组建市区两级行政审批局,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年底前推广应用好覆盖全市行政审批服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中介服务管理等业务的“放管服”改革运行网,依托省行政权力运行系统,加强政务平台与各部门审批专网的融合对接,实现数据互联互通。
二是继续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进一步推广应用省双随机监管平台,年底前实现随机抽查全覆盖,探索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加快推进城市综合执法改革,集中跨部门跨行业与城市管理执法密切相关的行政处罚权,实行一支队伍执法,下移执法重心,解决多头管理、执法要求不一现象。
三是推进市直部门机构优化设置。按照十九大提出的“在省市县对职能相近的党政机关探索合并设立或合署办公”,加快职能相近部门的整合,全面推进机构优化设置,实行“大部门制”、“大科室制”,增强充分激发全市各级各部门各条战线工作活力。
四是继续深化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按照中央、省关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配套政策的要求,配合人社、财政、组织等部门抓紧做好事业单位分类的后续工作,进一步规范机构设置,明确职责任务,相继出台各相关事业单位“六定”规定,研究提出事业单位分类有关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力争行政性事业单位改革有突破,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有成果。
五是统筹做好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人员和职能划转工作。积极学习十九大关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有关精神,借鉴试点城市的经验,按照反贪、渎职、职务犯罪预防整体划转与同级纪律检查机关合署办公的模式,抓紧制定“三定”方案。
六是稳步推进行政综合执法类事业单位改革。按照中编办、省编办出台的相关改革政策,重点在食品药品安全、工商、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文化旅游、资源环境、农林水利、交通运输、城乡建设、渔业、商务、城市管理等领域行使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带有强制性质行政权力的行政执法机构,力争完成我市城管体制改革和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工作。
七是加强机构编制监督管理。落实编制使用核准制度,严控机构编制数量。建立机构编制政务公开的长效机制,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保障广大网民对机构编制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八是着力提高机关执行能力。继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常态化学习教育、全面推进机关建设。加强机构编制业务培训和调研信息宣传工作,围绕创新体制机制,优化编制资源配置,服务航空大都市建设,深入开展基础性调研和理论研究,把研究问题、解决问题贯穿机构编制日常管理的全过程,不断提高执行能力和服务水平。
附:2017年市编办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