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审改办关于推行乡镇政府权力清单制度的通知》要求,我市于5月底正式启动乡镇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建设工作。6月上旬, 三个区陆续召开乡镇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工作动员大会,下发关于推行乡镇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文件,对乡镇人民政府“两个清单”工作进行业务培训。乡镇人民政府“两个清单”经过审核、合法性审查、专家论证和公示征求意见等环节,由各区政府常务会议审定,于6月30日前向社会公布,市民可在各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查询。
我市乡镇人民政府权责清单主要包括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乡镇人民政府平均保留行政权力75项左右,街道办事处平均保留行政权力65项左右,清单内容涵盖环境保护、计划生育、就业社保、安全生产、规划建设、社区管理等领域。另外结合实际梳理乡镇公共服务项目98项,村(社区)公共服务事项85项。对保留的行政权力事项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紧扣容易滋生腐败的关键环节排查廉政风险点,并按高、中、低逐个划定等级,使权力公开透明,责任如影相随,百姓监督有据。
乡镇人民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正式公布标志着我市切实打通了清单制度建设的“最后一公里”,使得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实现市、区、乡三级全覆盖,是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取得的又一突破性进展。
(改革科 杜泽磊 供稿)